“龙江医派”入选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黑政发〔2016〕2号),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申报的“龙江医派”成功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省政府批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日前确定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0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7项),并正式对外公布。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5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黑龙江传统文化,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龙江医派”是近现代在北疆逐步崛起的中医学术流派,有着自身独特的学术内涵、独立的传承谱系,培育了大量优秀的中医药人才。近年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积极抢救、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龙江中医药学术经验和学术思想,出版《龙江医派系列丛书》,创办黑龙江省龙江医派学术文化节,组织开展相关主题纪念活动、文化宣传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以龙江医派为旗帜团结组织全省中医药工作者,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动龙江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药诊疗服务。该校龙江医派传承工作室于2012年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当时全国入选的地域性学术流派仅有4家,其中龙江医派以鲜明的地域和黑土文化特色、独特的诊疗风格,成为我国北疆唯一一家入选的地域性学术流派。2013年7月,黑龙江省龙江医派研究会成立,成为全国率先成立的省级中医流派研究会。龙江医派传承工作室采取与省内外中医医院合作建立二级传承工作站的方式,先后与三亚市中医院、深圳市第二中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单位合作,在省内外建立了21家二级传承工作站,通过与各地合作医院在医疗、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龙江医学流派在临床诊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造福当地民众。龙江医派研究会还在台湾建立分会,并积极在国内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使龙江医派不仅深深植根龙江大地,并且走向全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