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得力
第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挂帅,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并将其纳入乡镇班子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同时,各乡镇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基础上,依托“1+3”群众工作法代办员队伍,配齐配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构建了统一协调,分工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第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执法监管体系。有效的市场执法监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为此,我县结合县情实际,于年初高标准制定了《2016年龙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江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农产品流通市场整顿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并同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以及流通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1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5台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业户360户,农业投入品抽样38个,立案查处 3起。通过检查,严厉打击了一批制售假、劣、伪农业投入品经营业户,进一步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维护了农民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完善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及原料基地建设体系。结合“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种植基地,我县把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及原料基地建设作为重点,不断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农产品标识认证,以“雅鲁河小米”、“ 飞天梦大米”、“ 鲁昱大米”为代表的绿色食品享誉省内外。在品牌建设上,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扩大我县绿色有机食品对外影响力。截至目前,全县新认证绿标1个,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13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标识114个、绿标22个、有机标识1个、农产品地理标识1个。在基地建设上,坚持做特色、做高端,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重点抓好绿色有机基地建设。2016年,新增绿色有机基地种植面积10万亩。
第四,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着力打造了一批生产标准高、产品质量优、示范效果好、生态环保的绿色有机高标准示范基地,以此带动全县安全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县级示范区6处,乡镇标准化示范区14处,示范区总面积18万亩,辐射区面积达120万亩,政府、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1.3亿元。全力抓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大力推进农业“三减”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农业 “三品”投入,投入品记录档案达到100%。全面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聘请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教授开展了为期7天的培训,受训人数达400人。同时,结合科技入户、农民培训等项目实施,印发了《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农药安全知识》和《绿色食品生产常识》等资料8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000余班次。
第五,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为实现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监管,我县从2013年开始,将农产品检测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且逐年递增,保障农产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2015年,我县结合“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种植基地项目,投资30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高标准示范基地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检测中心已通过省农委机构认证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检测能力、检测水平、检测范围全省县级领先。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除对全县14个乡镇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外,还重点对县城内的三大蔬菜市场及五大超市进行抽检。截至目前,共完成玉米、水稻、蔬菜、水果及食用菌农残及重金属抽检样品1920个。同时,依托乡镇农业站,在7个从事蔬菜生产的乡镇和5个蔬菜种植合作社成立了速测检测站,在7个大田作物(水稻、谷子)生产乡镇建立了抽样监测站,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实现了全覆盖。
第六,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为实现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监管,真正建立“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我县在各基地落实了县乡村包建领导和包建技术人员,全程抓监管、抓落实、抓服务,建立完善了基地物联网系统,实时监测田间温湿度和作物长势,对水药肥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等实行远程监控,并建设了网络、电话、手机多终端查询追溯信息系统。依托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选择10个合作社纳入系统管理。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会以互联网、二维码等全新的形式展现在消费者面前,对合作社加工的产品追溯都会有据可查,真正做到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安全、健康。同时,围绕全县绿色食品基地,建立了纸制档案追溯体系,详细记载农业投入品名称、用途、使用时间、用法用量及安全间隔期等。此外,拟建立一个全产业链溯源防伪电商平台,为“互联网+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