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关爱龙江、赞美龙江”诗词、征文、摄影作品展览活动通知

07.05.2015  16:28


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会精神,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省委老干部局拟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关爱龙江、赞美龙江”诗词、征文、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开展“关爱龙江、赞美龙江”诗词、征文、摄影作品展览活动,请老同志用手中的笔和相机记录省委“1534”发展战略实施带来的新机遇、新变化、新发展,描绘龙江的神奇与美好,龙江人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梦想,龙江发展前景的壮阔与辉煌。
    二、主办单位
    省委老干部局
    三、承办单位
    省直属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退休生活杂志社。


    四、征稿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
    五、活动方式
    诗词、征文、摄影作品征集结束后,从中选出优秀作品在《退休生活》杂志上刊登并集结成册。
    六、作品要求
    (一)诗词
    紧扣主题,诗风清新、活泼、朴素、贴切,格调明朗,积极向上,言之有物。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诗词。现代诗、散文诗不超过50行。
    (二)征文
    征文主题是“关爱龙江、赞美龙江”。既可写发生在身边的故事,也可写感想体会,主题要突出,充满正能量。体裁不限(小说除外),作品必须是原创,字数在2500字以内。
    (三)摄影
    必须为原创作品,记录真人真事,自拟标题。提供的作品样片尺寸:长边不小于12寸。参赛作品一律要求附电子文档(GPG格式),电子文档的要求:图片精度要达到印刷要求,不小于2046分辨率,不低于1.5MB。
    七、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组织工作,并请于6月30日前将作品统一送到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联系人:刘兰英。联系电话:84217290。
    (二)所有参展作品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等。请认真填写,不要漏项。
    (三)展出的作品由退休生活杂志社统一调取电子文档并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来稿涉及肖像权、版权、名誉权及著作权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概不负责。作品不得冒名、抄袭、拷贝。所有参展作品不收费。凡报送了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确定并遵守通知的各项约定。作品如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2015年4月27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