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县院:“1+1”岗位模式培育“跨行”精英

26.02.2015  19:02

能实岗实训、能开拓视野、能触类旁通——这样的教育培训模式让杜蒙县院年轻干警直呼“过瘾”!

2014年以来,该院落实大庆市院“立体化”人才培养战略,创新采取“1+1”岗位模式锻炼年轻干警,为其提供施展才华 “舞台”,使其在实战岗位“活学活用”、提升本领。

走活“人才”这盘棋

长期以来,一方面是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窘境,一方面是基层干警有热情无经验的尴尬,简单采取轮岗轮训很难同时满足科室工作需要和干警的成长需求。

双向选择才能双优,我们要把人才用到最能锻炼他们的岗位上!”该院检察长姜凯志认为。

经过班子成员和普通干警、科室长之间多次谈心、座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该院最终决定:采取“1+1”岗位模式,走出人才培养形式单一、效率低下、效果不明显的误区。

该院政工科科长于泓介绍:“1+1”岗位模式,就是鼓励35周岁以下特别是2010年以后进入检察队伍的年轻干警,在本科室岗位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双向自愿选择和严格的组织考察,在其他科室确定一个工作岗位并承担一定工作量和工作责任的培训模式。

在确定新的工作岗位时,我们会从干警的专业教育、本职工作、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科室需要、部门衔接等方面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兼职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标准。”于泓说。

真刀真枪”练本领

经过双向选择,该院反渎局干警关文升最终确定将一心检察室作为他的“第二岗位’。在检察室工作中他保持侦查员的职业敏感,于2014年末发现1条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经提供反贪局初查成案2件2人,实现了该院2015年反贪工作“开门红”。

“这‘1+1’岗位模式不仅发挥了作用,而且对年轻干警的成长太有帮助了!”该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宋卫东由衷感慨道。

听说以往我们新进干警到一个科室一‘沉’就是好几年,只对这个岗位业务娴熟,但轮岗到其他科室却成了门外汉。现在我们每人都‘选修了第二专业课程’,可以趁年轻凭兴趣凭精力‘真刀真枪’练更多的本事了。”关文升笑着说。

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1+1”岗位模式对14名年轻干警进行针对性培养和锻炼,其中9名干警原岗位和第二岗位均在业务部门,除在平时侧重培养他们侦查、取证、讯问等基本功外,每逢出现重大、疑难案件都让他们参与其中,尽可能为其提供广阔“舞台”,其中3人现已快速成长为该院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权责分明有“章程

多岗培训,是否会出现因多头办案导致案件责任不明、工作时间混乱的问题,一人多岗又是否会增加干警的工作负担呢?

基本不会,我们既对干警的个人发展负责,更对承办的案件负责。”面对记者的疑问,于泓作出肯定回答。

据了解,该院一方面针对不同干警的自身资质“圈定”不同的岗位职责:对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执法资格的干警,在签订新任职岗位责任书、落实主办侦查人员办案责任制的前提下方可参与案件办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对尚未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兼岗职责仅限定为辅助办案工作,对其主要培养目的是熟悉兼岗部门工作流程,促进两个岗位乃至两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

另一方面,针对干警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压力问题,该院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干警、主岗领导和副岗领导三方协调;此外,为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该院还将“1+1”岗位模式纳入年终考核目标,通过实施动态考核对参加岗位锻炼的干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适时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发现人才、使用人才。

今天,你们为身为杜蒙检察院干警而骄傲。我相信,在不久的明天,杜蒙检察院将因你们而自豪!”在该院“1+1”岗位培训模式启动大会上检察长姜凯志的这番话,至今仍在鼓舞全院“跨行”精英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