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7〕2号)
19.01.2017 01:3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畅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事故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限、内容和要求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特大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逐级上报省政府安委办,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逐级上报省政府安委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敏感性一般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安委办。事故具体情况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要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报送文字材料,同时将事故信息录入统计直报系统。
二、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防事故信息迟报、漏报。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相关要求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故,要及时处置并上报事故信息。请于1月24日前将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中省直有关部门、龙煤集团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情况(附表1)报省政府安委办,务必填写清楚附表1内的所有姓名和手机号。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事故统计情况。各地市、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开展督查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检查企业个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于2月2日12时前,将节日期间(1月27至2月2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各类事故汇总数据(市地、省直管市、省农垦和森工报附表2,其他部门或单位报附表3)传真至省政府安委办,无事故报空表。2月2日再发生的事故仍需报告至省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张译文
联系电话:0451—51858528、51858529(两个号码均可传真报送值班表)
省政府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电话:0451—87015800(传真报送节日期间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附表:1.2017年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表
2.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统计表
3.2017年春节期间部门(或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01.201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