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黑安监〔2017〕3号)
09.01.2017 17:0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安排,省安全监管局于2016年9月和12月,分两个阶段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市级现场检查和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鹤岗、绥化等8个市安监局分别对28家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甲级1家、乙级23家、丙级4家)进行了专项检查,省局对2家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人员访谈、实地查看等方法,重点检查了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资质管理、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规范情况。
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较为重视服务机构监管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初见成效。大部分技术服务机构注重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培训教育、改进质量控制措施,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技术服务业绩显著增长,为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但是,仍有部分机构存在资质条件、资质管理、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服务规范性不强,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流动频繁,技术服务市场竞争不规范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68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技术服务不够规范问题14项。部分机构未按要求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记录不详实,原辅材料、接害方式、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关键信息量不足,工作日写实缺少对完整工作班的跟踪调查和记录等;部分机构采样记录中的签字人未到现场采样签字。
(二)技术服务能力不足问题21项。部分机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或识别错误问题;部分机构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中对防护设施调查、检测和评价存在缺陷,建议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管理不规范问题33项。部分机构存在仪器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计量检定或未按要求对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进行管理;部分机构使用非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服务;部分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目录信息不全、档案材料不齐全、档案资料未装订、编码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部分机构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过期。
(四)部分机构未开展技术服务工作。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机构,2016年全年未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把强化机构监管、推动机构发展、提升机构能力、壮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作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机构监管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机构资质认定,加强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各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要对照通报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问题,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纠正预防措施,确定整改节点,明确相关责任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要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技术服务机构,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1.2017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