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等单位举行“依法维权 促进和谐 劳动关系”宣传日活动

26.04.2016  09:33
      4月24日上午,在五一劳动节到来前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在中央大街联合开展了“依法维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日活动,宣传5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主席人大副主任黄玉生、市人社局局长刘志军、市司法局局长向生元、副局长邵晓春等领导莅临了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近百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中下发了近千份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现场解答了50余名群众关于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在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为劳动者增添了一道法律保障,为其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该《通知》规定对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索要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仲裁申请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打造了法律援助亲民服务直通车。
      二是法律援助服务端口前移,体现了主动作为精神。该《通知》要求在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接待窗口,直接为仲裁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援服务便民服务零距离。
      三是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延伸服务触角,打造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载体。
      四是规范服务行为,将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该《通知》附发了《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对受理条件、办理程序、执业要求、管理指导等工作事项进行了规范,要求接待人员严格执行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三声四有五满意”服务承诺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