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起重型车辆禁上路

14.01.2018  23:00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月13日16时30分起,市交管局实施交管措施。

  一是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二是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三是配合市环保局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