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厅官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20.04.2016  12:27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广东、河南三地检察机关分别对三厅官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汤爱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6年4月19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爱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汤爱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爱军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洪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洪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职务升迁和业务经营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洪与万某关系密切,利用万某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法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共安阳市委原常委、安阳市政法委原书记郭法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法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法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法杰在担任河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安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