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服务项目价格 175 个医疗 服务项目可自主定价

09.01.2017  17:02
  生活报 5 日讯,东北网、人民网、新 浪网等转载,近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人 社厅联合发出《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 1 月 1 日起,对我省公立医 疗机构部分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国医大师 门诊辨证论治、口腔正畸(种植)、医学整形美容、辅助生 殖、生理健康、中医保健治疗及部分中医治疗等 175 个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省级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计生、人社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级统 2 一规范确定,并根据市场竞争和公立医院改革适时动态调 整。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要通过 多种方式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并保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 相对稳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向患者的说明和宣 传解释工作。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