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林业局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

02.03.2016  12:19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对林木种苗工作的要求,佳木斯市林业局结合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抓住学习贯彻新修订《种子法》的契机,精心部署组织开展了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对林木种苗质量情况,林木种苗许可、标签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

      重点查处了以下3种行为:一是育苗生产中繁育不适合佳木斯市生长的华北落叶松、青海云杉等树种;二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种子进行育苗;三是在造林绿化中使用质量不达标准苗木的行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为2016年造林绿化提供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