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哈尔滨进入供热期 市民关切供热20问(图)

17.10.2014  11:10
日前,松江热源中心开始锅炉热运行。

  1问

  最近发现家里暖气有上水声,为什么不热?

  答:为了保障10月20日正式开栓供热达标,每年10月中旬,全市热企都要提前对供暖进行冷热态试运行,也就是试水打压。在此期间部分家庭会提前感受到热度,但并非正式供暖。

  2问

  供热管线突然爆裂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将分户阀门关闭,对孔状漏点,可用木筷子扎入;对于条纹状漏点,可用布条、毛巾等进行包裹、缠绕处理。

  3问

  我家有时半夜不给供气,小锅炉包烧是间歇式供气吗?

  答:采用小锅炉间歇式供热的,应该根据天气变化看天烧火,但居民室温必须要保证在18℃以上。进入严寒期,每天的供热时间不得少于16个小时。

  4问

  住宅开小卖店需按商服收热费,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答:居民住宅变成食杂店就等于改变了房屋用途,用户就要按商服标准交纳热费。即执行非居民热价,使用面积44.49元/平方米。

  5问

  今年热费价格有调整吗?

  答:全市不做调整,继续维持原价。按规定,对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按照房屋使用面积交纳热费,热费标准为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为使用面积44.49元/平方米。

  6问

  交热费,热企该不该跟热用户签订供热合同?

  答:供热单位与热源单位应当在每年供热期前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热单位与新建房屋用户应当在房屋交付用户使用时签订合同,供热单位与既有用户应当在用户交纳热费时签订合同。未签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供热期的,视为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

  7问

  请问自用车库该如何交包烧费?

  答:《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对公益设施、自用车库等建筑均按住宅收取热费。即:居民自用车库、社区公益用房、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用房执行居民热价,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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