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近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划分了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各自责任,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保障机制。
该办法从“七个方面”细化了党组责任清单,一是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由党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并建立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进一步优化用人标准,严格组织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强化用人监督和干部监管;三是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创新廉政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建立大宣传格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四是在作风建设方面,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强化制度约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六难三案”、“吃拿卡要”和“庸懒散奢”等现象,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健全深入调查研究、党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范;五是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科学配置权力,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结构,健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函询约谈、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六是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方面,提供人力物力保障,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查案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条件,激励纪检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七是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发生局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或重大腐败案件的,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甚至阻挠调查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