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将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201座

08.06.2015  00:38
      日前,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意见》,决定在2014年关闭200座基础上,今年再关闭无证开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01座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面提升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保障能力。今年全省依法取缔关闭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项目“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察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二是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包括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开采的。三是限期关闭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山。包括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关闭的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标准是,吊销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地下矿山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场恢复地貌或治理边坡,尾矿库履行闭库程序;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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