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加大力度完善民意沟通机制

18.11.2015  11:17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接受司法监督,鹤岗市兴安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完善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

        规范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工作信息》和《人民法院报》,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建立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到联系点调研,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改进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工作,做好院长信访接待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接待流程,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畅通民意沟通机制,认真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并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经院领导班子研究给予司法救助。

        完善领导干部与廉政监督员沟通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参观法院、旁听审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廉政监督员,院领导与廉政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努力为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