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破万元 粮食总产1248.4亿斤

15.02.2015  13:42

  渐行渐远的马年,为即将到来的羊年留下了一个辉煌的见面礼——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5300户城乡居民生活状况的抽样调查表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跨上新台阶,突破万元大关,人均达到10453元,比上年增长11.6%。

  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我省大力实施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全力抓好抢农时、强管理、防灾害、促早熟等措施落实,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按国家统计局认定,全省粮食总产量为1248.4亿斤,比上年增加47.6亿斤,增量占全国粮食增量的46.1%。在农业丰收和各优势特色产业强力发展带动下,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2014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家庭生产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均大幅增长。其中家庭生产经营净收入人均达6597 元,同比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53.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1个百分点。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是农村居民主要生活来源。其中,人均农业经营净收入为5374元,同比增长7.2%,占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为8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1.4%,充分体现出黑龙江农业大省的鲜明特点。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以及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居民工资收入成为农民另一重大收入来源。调查显示,2014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89元,同比增长22.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9%,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6.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 4.2个百分点。而受国家政策扶持引导,近年来农村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也随之稳步提升,带动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也大幅提升。2014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512元,同比增长35.6%。其中,人均转包土地净收入468元,同比增长31.3%,占财产净收入的比重高达 91.4%。(作者: 张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