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财产公开的“出头鸟”变“孤鸟”
2013年1月,广州市政协委员范松青在广州政协全会期间提交有关提案,并率先向媒体公布收入、自家房产等。因为这次公开,其妻子、女儿到现在还埋怨他是“吃地沟油的命,操总书记的心”,“过去,同事之间很亲密、友好的关系,慢慢敬而远之。”(2月5日《南方都市报》)
一个政协委员率先公开财产,没有当成先进,受到点赞,反而让家人、同事感觉有压力,甚至引发了一些抵触情绪,这样的窘况,想必就是“出头鸟”常常遇到的烦恼。当然,个人不得不独自承担“逞能”后的困扰,恰好证明了财产公开制度化的必要和急迫。
财产公开的正面意义无需赘言。从近两年来“打老虎拍苍蝇”揭露出来的贪腐案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没有财产公开制度,不严格地执行,对于手握行政权力的人就无法构成约束和规制,膨胀的贪欲会让“老虎”和“苍蝇”最终长成一个样。与此同时,在财产公开的路上,那些带头吃螃蟹的却不受待见,往往被贴上“自我标榜”、“出格逞能”的标签,虽然说不上有“劣币驱除良币”那么不堪,起码是让“良币”感到了心寒。
毋庸置疑,带头主动公开财产,没有赢得一片喝彩,除了有扭曲的乡愿情结作祟之外,制度环境不佳是最为重要的原因。虽说形成制度化的财产公开方式,一直是社会各界长期热议的话题,事实上,1994年《财产申报法》就已经进入了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时至今日,正式的立法程序仍未启动。法律环节上的迟滞,让财产公开的“出头鸟”们底气不足,倒是增强了围观者“不着急慢慢等”的心理预期,才会出现不随财产公开的“出头鸟”起舞唱和的现实状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2013年11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题为《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文章中也提出,中纪委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被称为是为财产公开画了一张“路线图”。可以相信,在反腐倡廉的大势下,财产公开的步伐会越来越大,“出头鸟”被孤立的境遇会逐渐改变。
当一只财产公开的“出头鸟”,需要有胆量和勇气,即使不用顾忌明抢,也得防着暗箭,长此以往,“出头鸟”不仅成不了一排一排、一行一行的阵列,还有可能变成形单影只的“孤鸟”。对此,只有期待制度来托起“出头鸟”的翅膀,让他们飞得更安稳,成为财产公开的“领头雁”。
文/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