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商务系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12.2015  12:23

 


黑商函〔2015〕1053号
各市(地)商务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28号)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5〕72号)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商务系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2月5日
 
黑龙江省商务系统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28号)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5〕72号)要求,全面推进商贸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商贸领域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以创业带动创新,创新促进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商贸领域进入门槛低、就业空间广、投资少、成长空间大的优势,大力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农民等创业创新群体进入商贸领域,激发商贸领域创业创新热潮,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争取到2020年,商贸流通规模和企业数量明显增长,就业人数显著增多,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的体制机制、流通模式和流通方式实现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创业群体进入商贸领域。鼓励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平台创业及创办电子商务服务业、物流快递业等机构,开展生活、生产服务领域的网络销售,创造新需求、改变供给、提升匹配效率。支持大学生进入服务外包行业,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研发工业设计、生物医药、呼叫业务、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健康护理、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上销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销渠道,带动农民增产增收。鼓励农民以合作、入股、特许加盟等方式投资创业,依托批发、零售、物流、餐饮等服务产业开展创业投资,或兴办、参与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购物、连锁配送等服务业。提升冷链物流、快递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二)支持商贸领域创新发展。鼓励创业创新主体打破传统流通方式,参与“互联网+对俄贸易”、“互联网+绿色食品”、“互联网+商贸服务业”行动,推动流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优化消费路径、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批发业、零售业、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业等实体商业的创新发展。鼓励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引导创业者创新商贸领域发展模式,参与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运输、绿色消费,推动绿色流通产业链建设。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 
(三)建立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推动哈尔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发展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集聚发展的有利空间。引导外资参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
(四)引导创业主体拓展国际业务。鼓励创业者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面向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承接国际业务,承揽境外工程项目以及分包央企境外项目,扩大对外投资。以“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支持创业主体投资境外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境外中国商品批发市场和分销中心以及在境外开办中国商品专卖店、展示店、零售店。支持创业者打造龙江对俄跨境电商品牌,推动外贸企业运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深入应用,实现对俄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五)帮助创业主体开拓市场。组织创业主体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并给予参展展位费补助;不定期组织召开商贸领域项目对接活动,帮助创业者打开市场。实行商贸领域品牌战略,鼓励创业者积极开发自有品牌,推动批发企业与品牌创新企业合作发展,帮助品牌产品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引导创业者采用投资加盟方式创业,运用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创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流通业发展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俄贸易处、科技与服务贸易处、外资审批处、国外经济合作处、对俄合作处、电子商务处为成员的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流通业发展处牵头负责,其他有关处室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全省商贸领域创业创新工作。
(七)加大资金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资金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资金支持。
(八)开展融资服务。发挥典当短期应急融资服务功能,鼓励典当行对创业主体开展抵押、质押或担保服务。发展融资租赁,加大宣传,引导创业主体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发展。开展银企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商贸领域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和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九)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开展商贸服务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我省高校俄语大学生和对俄合作企业对接和现场实践活动。帮助高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组织俄语大学生参加中俄博览会等对俄经贸活动见习实训,组织大学生与对俄经贸企业就业对接活动,建立省商务厅与高校俄语人才信息交流机制。
(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贸领域创业创新,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激发商贸领域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全省“百大项目”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百大项目”百日会战,财政厅
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助力龙江现代化农业大发展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