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在哈落地

27.07.2017  14:52

  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出台了包括简并1项增值税税率、新增4项所得税减税政策和6项税收政策执行到期后今年继续延续执行的“1+4+6”共计6项减税政策,惠及对象覆盖企业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昨天,哈市国税、地税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本月起,6项减税政策在哈正式落地,预计今年全市将有1.9万余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分享税收政策红利16亿元。

  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享受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据预计,仅2017年,就将有1.6万户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税1.4亿元。

  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实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等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6项政策不仅有对前期改革政策的更新完善,也有新增的重要改革措施,是税收优惠的组合发力,优惠力度空前。取消了13%的税率,改革后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等货物销售企业,简并税率后统一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据预计仅2017年,就将有3400余户企业减免增值税12.8亿元。

  自本月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据测算哈尔滨市可享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在120万人左右。该税优健康险自去年年初在哈市推广以来已有1618人参保并享受到了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