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环内、重污染天气拟禁放烟花爆竹
17.11.2015 10:47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据新华网上海11月16日专电(记者仇逸)16日召开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修改稿。这一草案除了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外,还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市将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草案修改稿,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烟花爆竹,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环保等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
上海还将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批发。上海准予经营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禁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此外,上海将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性产品。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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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