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大兴安岭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06.09.2015 11:43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大兴安岭地区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
检查加区红旗社区
2015年8月26日——29日,黑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大兴安岭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档案局局长齐秀娟同志等陪同。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了听取专项汇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实地检查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档案局(馆)、大兴安岭地区社保局、国家电网、中级人民法院、加格达奇区档案局(馆)、加区红旗社区、漠河县档案局(馆)、北极乡等3家综合档案馆、5家基层单位档案室,听取了塔河县的专项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充分了解了大兴安岭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做法、成效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库建设进行了业务指导。
省档案局馆室处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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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