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法院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
9月5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对宁安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76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83%。其中民事参审率为72%、刑事参审率为220%、行政参审率为100%,人民陪审员参与立案审查2件、参与案件执行4件。
座谈会围绕如何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加审判活动发现法院有哪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需法院提供什么样的条件或环境更便于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审判员对人民陪审员有什么意见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各位陪审员畅所欲言,结合自身实际谈工作体会,相互交流参审办案经验,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希望多组织一些司法实务培训,讲解典型案例,帮助准确理解法律;二是希望加强庭前沟通,保证充分了解案情,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三是希望多组织旁听庭审,在实践中学习,增强陪审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四是希望适时参与案件宣判,增强陪审职业的尊荣感。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涛表示,陪审员产生于人民群众当中,都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具有知民情、通民意的优势,与法官能够形成角色互补,使审判更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弘扬司法民主。今后全院要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不断完善陪审员的工作机制,尽可能地改善陪审员的工作条件,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形成提前预约通知的工作制度,原则上在开庭前五天通知人民陪审员前来阅卷、庭前合议、交流案情、明确审理方向,方便开庭;二是要求审判员要充分挖掘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引导人民陪审员吃透案件,真正融入到审判活动之中,杜绝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用”的情况;三是庭审结束后组织合议庭成员相互进行点评,提高庭审质量;四是注意做到均衡参审案件,各业务庭要提前将案件排期表交审管办,力争使每名人民陪审员都能最大限度地参与案件审理,避免出现“参审不均”的现象;五是陪审员们要注重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找准情、理、法三者的结合点,积极协助法官审理好各类矛盾纠纷;六是要加强陪审经费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进一步改善陪审员待遇;七是要加强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陪审员整体素质,维护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