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石油长庆油田安平179井钻井井场闪爆燃烧事故通报的通知(黑安监〔2014〕—75号)

18.09.2014  15:50
各有关市安全监管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石油长庆油田安平179井钻井井场闪爆燃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一〔2014〕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开展油气生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油气生产各类井、站场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油气计量、油气外输等油气处理生产现场和设备设施不按规范采取防火防爆、防超压、防雷击等安全措施;抽油机防护装置不完整不可靠、集输管道公共防护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等油气生产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时间、措施、资金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作业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作业井场、宿营地的选址和布局未充分考虑地势、风向等自然因素和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不符合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要求;未建立并落实各项井控管理制度、未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安装井控装置未按规定进行试压、使用和管理;钻井液加重材料、重泥浆和堵漏材料的储备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等各项违规作业行为。

      三、认真组织开展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不建立和不执行作业许可制度违规行为。

      四、认真组织开展硫化氢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在含硫化氢地层实施钻井和井下作业,未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作业现场未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硫化氢监测设备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设备:未制定防硫化氢专项应急预案,未明确油气井点火程序和决策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各相关市安全监管局、大庆油田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结合全省“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深入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监督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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