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28.09.2015  10:32

        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通过信息向社会发布司法为民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

        健全信息宣传机制。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院党组成员分别担任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长和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等部门负责人及院文秘工作人员、网络管理员为成员,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信息宣传工作网络。按照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设定信息宣传员3人,覆盖全院10个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动态消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聚合信息宣传员力量,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组、活动策划组、信息采集组、影像图片组、信息编发组,并规定信息宣传人员可以列席涉及宣传内容的党组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以便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搭建了一个独具特色的集沟通联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融为一体的工作网络,保障了信息宣传报道任务的圆满完成。出台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和措施。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及《信息撰写奖惩办法》等制度,制定考核激励机制,规范了信息宣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有效运行。

        加强信息宣传阵地建设。巩固传统阵地,以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的作用,巩固《法苑简报》、宣传栏、宣传图画、法院文化墙等传统宣传阵地,及时更新板块内容,宣传时代主题、形势和任务。加强与人民法院报、大兴安岭日报和龙法政工、新林区电视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地邀请其专业人士来院进行指导,学习好的信息宣传工作方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编发信息宣传稿件,宣传法院发展成果和干警的工作风采。拓展网络阵地,高度重视新媒体时代网络宣传阵地的建设和运用,主动抢占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在开通法院网站、微博的同时,建立了法院 “三大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平台,网络阵地内容集法治思想交流、执法办案动态、审执工作举措、司法为民服务和审务公开、政务公开为一体,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快速传递审判工作动态,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录播,展现法官队伍风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微服务。注重物力投入。在保障每名干警人均拥有一台电脑的基础上,为各部门和人民法庭及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配置了摄像机、照相机、速印机、传真机等器材,并设置专用电脑与互联网连接,确保了信息稿件编写发布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