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22起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涉黑龙江两起

29.06.2015  18:46
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 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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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现将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志华等人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10月,陈志华报经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范大光(未作集体研究)批准,在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公司正在开发的6.26万平方米商业用地按账面金额作价转让给大庆石油新科庆联防腐有限公司,其后实际由另3家企业实施开发,这3家企业至2013年5月通过开发经营获利上亿元;陈志华等人涉嫌从中收受贿赂。2013年8月,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组织查处。2014年,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志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范大光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万元。

   二、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08年,张新涉嫌违规操作,帮助董一麟控制的杭州普惠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翠苑三区拆迁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权;项目建成后,批准所属单位超出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回购。其间,张新还协助董一麟控制的另一家企业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优惠价格购得“嘉绿文苑”商铺1864平方米。2011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浙江省组织查处。2014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张新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董一麟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三、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郭超等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01年,在民营企业合肥创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亿公司)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郭超等人违规批准,将该公司受让的开发区内480亩土地由综合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造成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流失;创亿公司随后以合作开发名义,将以上土地非法转让获取暴利。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组织查处。至2013年10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郭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冯夏等4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共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单位行贿罪判处创亿公司原董事长张和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创亿公司非法获利及欠缴税款共计1.37亿元已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