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局开展市区内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3.07.2015  18:12

为优化出行环境,减少噪音污染,从7月22日起,我局交警部门对市区内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岗口管控和巡逻纠违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乱鸣笛者将面临50元罚款,对排队催行、占道催车、催人过街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合并处罚。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在市区内请遵照警用标识文明出行,请勿乱鸣笛,以免造成因催促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要注意礼让行人,按照“道路交通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文/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