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检察院】“检团共建”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

09.10.2019  11:33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共青团职能作用,拓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途径。10月8日,黑龙江省讷河市检察院与共青团讷河市委员会在该院举行“检团共建”会签仪式。至此,该院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又开启了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保护新模式。   会签仪式上,该院与团市委联合签订《关于“检团共建”创新未检工作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就如何应对讷河市域未检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如何发挥检团工作合力,及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达成共识。   该意见明确了“检团共建”模式的合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及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团市委书记刘欣悦当场颁发聘书,聘请讷河市检察院两名未检检察官为团市委青年讲师团成员。
  会签结束后,团市委书记刘欣悦表示,“检团共建”机制建立后,共青团讷河市委员会将依托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满天星未检工作室、共青团志愿者团队、共青团团课等平台,融合检察院与团市委工作力量,多途径、多方位进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未成年法治教育工作,并将作为常态机制常抓不懈。
  “‘检团共建’是检察机关继‘法治进校园’活动后,又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有力创新举措。”该院副检察长徐冠群表示,将依托共建平台,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无缝衔接,为保护讷河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