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编委办认真做好新常态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08.06.2015  15:50

  根据上级精神,201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这是登记管理制度转型发展的重大创新与改革举措。为适应工作新常态,我们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逐步实现由登记管理为主向推进改革、改进服务转变。

  一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国家今年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地区编委办下发了大编办[2014]11号文件,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编制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改革的重要性,做好落实工作。共对地林直117家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二是依法审查,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细则》,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事业单位提交的表格填写规范,材料齐全清晰,登记事项无遗漏,对不提交材料不规范的单位,指导其更改、补充后再提交。

  三是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地区编办的网站专用邮箱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为事业单位服务。

  四是按照要求开展开办资金验资。工作中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黑事登[2014]6号)精神,将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并指导县区按此操作。登记验资的改革,对减化事业单位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受到登记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