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要求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8.06.2014  12:53

  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一要深入治理涉农价格和收费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严禁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相关事项必须在乡镇政府和收费单位现场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继续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殡葬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领域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治理,落实对农民的费用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严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履行(代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强制收费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和搭车收费。   

  二要清理整顿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针对村级组织负担增加较多的新情况,继续开展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的清理整顿,重点治理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收费问题。严禁将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人员费用等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三要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严格界定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研究制定防止虚假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全程监管,强化筹资筹劳方案审核和专项检查,推进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   

  四要推进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总结推广各地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的实践做法,联合相关部门对问题较多的领域制定监管政策、采取监管措施。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农业服务领域农民负担问题的监管,防止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行为。 

  五要强化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负担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调查、情况核实和督查督办。改进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完善监督卡内容,创新发放形式,将监督卡作为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通过明查暗访,对农民负担问题不定期、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检查,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六要推动涉及农民负担相关领域改革。坚持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优先领域,提高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减轻地方配套压力。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消除造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机制性因素。   

  七要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减负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减负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