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

12.08.2016  03:06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气象局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办发〔2016〕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精神,认真落实省气象局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

        加强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理顺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数据开放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办公室负责,计财处协助)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制度

        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对不适应形式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修订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办公室负责,各内设机构协助)

三、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利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办公室负责,各内设机构协助)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气象部门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办公室负责,各内设机构协助)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各级气象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量裁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法规处负责,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四)推进服务公开。用好省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情况信息均应公开。(法规处负责,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做好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计财处负责)

(二)推进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研究确定重大业务项目和科技项目公开范畴,做好项目基本信息、批复文件及验收情况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计财处负责、科技处协助)

(三)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人事招聘等有关信息。(人事处负责)

(四)做好气象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减灾处负责)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对黑龙江省气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加大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制定公开属性确认工作流程,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办公室负责,有关内设机构协助)

五、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

坚持无偿、免费共享的公益性定位,按照中国气象局部署,逐步向全社会共享质量可靠稳定的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在向社会开放地面、高空、气象卫星、天气雷达、数值模式天气预报5类17种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的基础上,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充分发挥气象资料应用的价值和效益。(预报处负责,观测处、减灾处协助)

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以及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气象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气象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室负责,各内设机构协助)

(二)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切实发挥现有官方网站  “公众留言”等栏目作用,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的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建立公众留言及问题受理、分办、办理、审核及回复流程,增进公众对气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负责)

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建设,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规范政务信息展现形式。扩大信息传播,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办公室负责)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国气象局的工作部署,依托气象部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办理、社会公众留言及问题回复、信息公开属性确认等电子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响应速度。(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对气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人事处负责,办公室协助)

(四)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机关效能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负责,人事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