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欠200万违约金法院为51名业主追回

28.06.2014  20:33

  近日,市法院执行一庭成功为双兴小区51名业主追回违约金200余万元。3年前,业主们诉哈市某开发公司违约,可当时开发商户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去外地查找开发商财产,找到其可执行房产两套和一笔担保抵押金,业主们现已如数拿到200余万的违约金。

  2011年,南岗区双兴小区51名业主诉哈市某开发公司违约,由哈尔滨仲裁委裁决,由开发商偿还违约金200余万元。裁决后,业主们向市法院执行一庭申请执行,因涉及多名当事人且社会影响较大,在诉讼阶段即被列为市法院2011年度八大民商事重点案件之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开发商拒不履行义务且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裁定执行终结。2013年,执行一庭发现开发商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庭长王守春认真研究执行方案,邹向前、刘文奇两位法官先后两去长春、五下肇东查找开发商财产,最终查实并控制其两套房产,经拍卖后实现第一笔执行回款。后经排查,又发现其在哈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存有一笔抵押金,执行人员冒雨赶赴公司及时对款项冻结并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