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时态提出要把“公众开放日”打造成黑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
“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每一个到黑龙江高院参加“公众开放日”的参观者都会获赠一份宣传册和一支纪念笔,这句话就印在上面最显著的位置。
“要把‘公众开放日’打造成黑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2018年2月24日,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专题听取高院政治部汇报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情况,充分肯定了去年“公众开放日”活动取得的成绩,对今年开展好“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
石时态强调,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平台。省高院要带头举办好开放日活动,各中级、基层法院也要大力开展好“公众开放日”活动。
要丰富内容,活化形式,使开放日贴近群众,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要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强音。
如今,只要在微信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注后,点击“司法服务”菜单栏,申请报名,您就可以走进黑龙江高院,从科技法庭、院史馆、新闻发布厅、图书馆再到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关于法院审判案件和日常工作,只要您想了解,就可以近距离接触,亲身体验。
不到一年的时间,全省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1101次,其中,省高院举办31次。超过2万人通过开放日活动,了解法院,监督法院。
在这些参观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9岁,年龄最大的78岁。说起法院工作和法治建设,大家感受深刻。
“我们一定要懂得守法,希望国家以后更加安定,人人遵纪、守法、自觉,这样国家才会进步。” 这是来自工大附中的黄韵石同学的法治愿望。
“感谢省高院创造这个参观的机会,我感受到司法公正正在走近百姓。”退休职工董晓宇在留言卡上写下她的参观感受。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公正司法,砥砺奋进。” 省人大代表王晓明说。
“这次开放日,让我们了解了黑龙江法院的发展历史和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让学生们对今后所从事的法律事业有了更深的理解,现在大家的心是热血沸腾的,都在思考今后如何选择司法职业,以及如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隋晶秋在参加完高院开放日之后这样说到。
石时态指出,全省法院要把“公众开放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要策划好开放日主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多做贡献。
“公众开放日”不仅仅是让人民群众消除对法院的“神秘感”,更重要的是通过直观展示和亲身体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深切感受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成就,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