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化培训班学员代表向省民委(宗教局)赠送锦旗

08.02.2018  17:16

2月7日上午,首期在哈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化培训班4名学员来到省民委(宗教局),代表该班54名学员感谢省民委(宗教局)对他们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化方面的帮助,送来了“创新服务增加民族感情,亲民便民情系民族同胞”的锦旗。

省民委刘明主任与学员代表座谈。他说,举办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化培训是省民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所系。省民委会同新疆工作组做了很多工作,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尽可能地给在黑龙江务工经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一个重要渠道。在参加这次培训班的结业式时,新疆工作组同志给我介绍了好多这个班的学员,了解到了大家刻苦学习的事例,这次培训班非常成功,我们要继续办好此类培训,为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创造条件。当时看到学员们用刚学会的汉字写下“我要学法,我维护民族团结”“我爱中国,我爱中华民族,我爱新疆”“我是中国人,我爱共产党,我爱哈尔滨,我爱哈尔滨人民”等感言,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对你们取得的成绩也感到高兴。今天你们送来的这面锦旗,就是对我们民族工作者最大的鼓舞和鞭策,也督促我们继续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吉林省黑龙江省新疆籍务工经商  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党委书记、组长叶尔江·朱安汉,党委副书记、副组长霍加艾合麦提·阿不都热依木和省民委副主任陈青、秦志忠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