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委发布公告旅行社出境游收保证金应第三方托管

22.07.2016  20:06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游客出境游,旅行社如需收取保证金,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方式,签订托管协议。

  当前,黑龙江省迎来出境旅游高峰期。为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广大出境旅游者合法权益,省旅游委发布公告:游客出境游,旅行社如需收取保证金,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方式,签订托管协议。游客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交给旅行社,更不得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号,以确保出境游保证金安全。自2016年8月1日起,公民或游客如发现旅行社私自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请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举报。举报电话:0451-87010055、85978636。(记者李晶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