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楷模”孙波载誉回到鹤岗

03.07.2014  10:10

        孙波在北京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后,1日上午回到鹤岗市。鹤岗市领导刘春波、杨振华、杜荣家、张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在九州大酒店接见载誉而归的“时代楷模”孙波同志。

        鹤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春波代表市委对载誉而归的孙波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他说,市委高度重视孙波同志获此殊荣,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孙波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发布情况及下步宣传安排意见的汇报。下一步,要加大对“时代楷模”孙波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事迹巡回报告会、创作文艺作品、拍摄专题片和微电影、开设公共微博和公共微信账号等多种形式,在全市掀起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此次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孙波同志的光荣,也是我们鹤岗市的骄傲。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孙波同志20年如一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群众服务的情怀,他勤奋学习,甘于奉献,热爱人民司法事业,默默无私奉献,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的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精神难能可贵。孙波同志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他的先进事迹充分表明,只有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只有对事业和生活充满坚定信心和无限热爱,忘我工作、默默奉献,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孙波同志作为镜子和标杆,将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新闻单位要增强新闻宣传的生动性,再掀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争做“敬业”、“实干”表率,把学习孙波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汇聚起奋力开创鹤岗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振华在讲话中说,孙波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法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示范意义。他的先进事迹令人敬佩,让人感动,催人奋进。希望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孙波服务基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扎实工作,恪尽职守,敬业奉献。

        孙波对全市各界的关心和关注表示感谢,表示今后将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把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会上,朱德臣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接见孙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