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打响

17.10.2014  17:50

 

10月16日,为期半年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省检察院要求,要坚持追逃与追赃并重、境内追逃与境外追逃并重、追逃与防逃并重、追逃追赃与办案并重、抓捕与劝返并重、传统方式与现代技术应用并重“六个并重”,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措施,紧紧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尽最大努力将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最大限度的运用法律武器追缴赃款。

 

为强力推进这次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10月16日,省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专项活动部署会,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20起境内、外追逃案件和申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列入省院交办案件。

 

同时,要求各级院积极宣传“两高”和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今年12月1日前向司法机关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惩处。

 

专项行动鼓励人民群众检举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线索,对协助抓捕贡献突出的,由省院直接进行奖励,贡献特别突出的,报请高检院进行奖励。

 

记者获悉,201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98人,挽回经济损失1.8332亿元。此次全省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扩大战果,突破境外潜逃案件,清理境内潜逃积案,对新发生的潜逃案件加大抓捕力度,坚决不让腐败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在经济上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