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完成2014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

04.08.2014  15:19

      201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林业局将全市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推进,要求全市县级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国有林场签订本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目标责任制内容主要有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蓄积增长量、森林覆盖率、造林任务、年森林采伐量等各项指标量化。

      为全面完成责任制建立工作,各县(市)、区都按照要求以政府名义下发了通知、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责任制奖惩考核办法。在市林业局业务人员的认真指导和督促下,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及国有林场都完成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将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层层落实,实现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