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公告

05.09.2017  17:10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的要求》(黑政办函[2017]40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协会、学会进行了清理自查。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项目。

我厅人才服务局、省职业介绍中心收取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按照国家规定已于2014年12月31日停止收费。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