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海都新港火锅店顾客"点海鲜"结账不给发票

24.11.2014  14:19

  四只大红虾共20元。

  11月15日,市民马先生和朋友在东风新村海都新港吃火锅,共消费了261元,但当他索要发票时,饭店工作人员却以马先生点了“平价海鲜”(四只大红虾,共计20元)为由拒开发票。

  马先生说,虽然一顿饭花的钱不是很多,但是饭店的做法让人很不理解,他认为消费者有权索要发票,饭店理应按消费额度给开发票,就算饭店有什么理由不开发票,也应该事先让消费者知情,而他在点餐时,根本就没有服务人员告知他,这让他觉得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17日,记者联系到海都新港新村店。记者询问用餐能开发票吗?对方告诉记者,可以。当记者追问有没有特殊情况时,对方称如果点了海鲜就不给开发票,因为海鲜都是市场价,相对比较便宜。

  用餐时点海鲜不给开发票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相关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发生消费行为,商家就应按照消费者消费的实际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如果不开具发票,消费者只要保存好相关消费凭据,就可拨打税务热线12366或到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目前,马先生已将此事反映给了12366税务热线,正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