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院公开遴选部分岗位计划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结合本次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现对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岗位作如下调整:
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28人,岗位保留。
2.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2),资格审查通过9人,该岗位缩减计划1名,调整为招录3人。
3.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3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3),资格审查通过21人,岗位保留。
4.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4名(单位代码为01,岗位代码为04),资格审查通过125人,岗位保留。
二、宝泉岭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1人,该岗位撤销,1名计划合并至该院03岗位。
2.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调整为2名(单位代码为02,岗位代码为03),资格审查通过6人(含报考02—01岗位改报考生1人),岗位保留。
三、建三江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3,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四、红兴隆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10人,岗位保留。
2.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4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3.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4,岗位代码为03),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五、九三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5,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2人,岗位缩减计划1名,调整为招录1人。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5,岗位代码为02),资格审查通过10人,岗位保留。
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员额检察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13人,岗位保留。
2.检察官助理职位(监狱交叉巡回检察)3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2)。资格审查通过7人,岗位保留。
3.综合检察业务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3),资格审查通过13人,岗位保留。
4.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2名(单位代码为06,岗位代码为04),资格审查通过16人,岗位保留。
七、亚布力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刑事检察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7,岗位代码为01),资格审查通过5人,岗位保留。
八、东方红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08,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8,岗位代码为02),资格审查通过3人,岗位保留。
九、鹤北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09,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09,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十、双桦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0,岗位代码为03)资格审查通过2人,岗位保留。
十一、沿江人民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行政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3.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1名(单位代码为11,岗位代码为03),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十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法律政策理论研究)1名(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职位3名(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2),资格审查通过68人,岗位保留。
十三、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十四、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及岗位保留意见
1.检察官助理职位(刑事执行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4,岗位代码为01),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2.检察官助理职位(民事检察)1名(单位代码为14,岗位代码为02),无人报考,岗位撤销。
特此请示。
省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