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政府立法工作培训会议

12.08.2016  16:02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适应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新形势、新需要,有效保障我省设区的市政府立法质量,8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政府立法工作培训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钱世民同志参加会议并与大家深入交流座谈,办农林城建立法处处长刘长山同志和财经商贸立法处处长邢颖娜同志分别从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方面就如何开展并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讲解。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法制办公室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