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 管理学院分别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联评工作

12.10.2017  14:40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黑龙江科技大学关于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黑龙江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的要求,9月30日下午,国际教育学院召开了党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国教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成立了国际教育学院国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并组织召开了国家奖学金评选解读大会。会上学工办主任徐海英老师详细讲解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

10月9日,国教学院举行了国家奖学金公开述职答辩会。国教学院党委书记邬承斌、副院长孙永波、副院长杨兆楠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并担任评委。答辩会由学工办主任徐海英主持。15名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分别从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公开述职。通过现场答辩、评委考核,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赴俄土木15-2班杨明慧、俄语14-2班李姝获得国际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推选名额。通过此次国家奖学金公开述职答辩和评选,再一次鼓励学院学生以身边典型为榜样,勤奋学习,团结互助,努力上进,争当优秀。

 

按照《关于做好评定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管理学院制定了《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具体安排,于10月9日下午在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国家奖学金联评大会。

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徐健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共11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自财会14-4班李丹丹等38名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同学进行公开评审。

评审会上,38名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分别从学习成绩、能力素质、科技创新、实践经历、日常表现以及在班集体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依次做了个人自述。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审核、量化评分,对申请者进行了评审排名。最后拟推荐财会14-6班姜丁黎、事管14-1班李丽、信管14-2班张璐、财会15-2班王婧、工管15-2班汪日香等5人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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