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 寒冬时节进山下乡 司法暖人心

29.11.2017  23:18

    又到年终岁尾,又是寒冬时节,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牵动着六位当事人的心,也牵动着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主审法官的心。

    六位当事人同在一个林场所,属乡里乡亲,多数靠务工为生,生活贫困,原告在为被告制作木耳菌时受伤,双方产生纠纷。因到院应诉既需时间又产生费用,所以当事人对法院的通知传唤反应消极,拒不到院。为及时解决当事人纠纷,减轻其诉讼成本,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及时安排车辆、派主审法官携法警等一行四人前往当事人所在林场所送达、调解。

    因路途遥远,道路结冰,近两个小时的车程后,仍需步行前往至当事人所在务工场所,法官一边向当事人送达文书,一边耐心地解释当事人的提问。他们既担心又害怕,担心自己无故受牵连,害怕自己不懂法说错话,在一番释理明法后,终于成功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不再存有抵触情绪。

    看着法官、法警一行人站在雪地里,不免尴尬而又激动地说:“真是辛苦你们了,这大冷天,没想到你们还能来,都是为了我们的事,又上山,又下乡的,我今后一定积极配合你们,我这就去给你们倒点热水吧。

    完成所有的工作,在寒风中登上返程的警车,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既为圆满完成既定任务,更为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