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商贩包月缴罚款换平安 执法局:不忍天天罚
近日,道外区大方里街附近的摆摊商贩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道外区执法局工作人员每个月都会对他们处以3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然后给摊贩指定地点摆摊,如摊位移动则将再次被处罚。
17日,在大方里街附近摆摊商贩赵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在上坎街一带摆摊,在这里属于占道经营,但执法局没说不让摆。每个月被收三百块钱罚款后,就可以在他们指定的地方摆摊,要是离开他们指定的位置就要再次处罚。”
昨天,记者来到道外区大方里街与上坎街交口。在上坎街人行道上,一名女子正守着一车西瓜叫卖,在她前方车行道边还有一个卖蔬菜的摊位。一位女摊主告诉记者,她家在外地,去年来哈在大方里街与上坎街交口处卖菜。今年3月起,辖区执法局人员到现场对她处以五百元罚款,并指定她到上坎街人行道一处位置摆摊,此后执法人员每个月都会来罚一次款。
女摊主告诉记者,7月2日,执法人员刚刚罚过他们五百元钱,7月17日她因为没在指定的地点摆摊被没收了秤,要求再交罚款,“如果不让我们在这里经营,就直接告诉我们搬走,为啥每次都是罚款?”
随后,女摊主拿出一摞执法人员罚款后出具的票据。记者看到罚款时间有4月的,也有7月的,另外大部分票据上没有标明处罚时间。
记者接着又询问了在此地摆摊的其他商贩,他们都表示每个月会被执法局人员罚一次。“一个人出摊罚300元,像她家(女摊主)俩人出摊就罚500元,而且必须在执法局指定的地方卖菜,换地方还得罚。这罚款就当摊位费了,交了就没人再管你。”一位卖菜的商贩对记者说。
昨天13时30分,记者来到道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久以来,一些摊贩在大方里街与上坎街交口自发形成一个小市场。根据规定这里是不允许摆摊的,对于这种情况,执法局工作人员对摊贩进行处罚,并出具罚款票据是符合执法程序的,不存在每个月只罚一次收“摊位费”的说法。
该负责人对记者讲,一个月处罚一次的原因是,经常罚款会激化矛盾,不久前就发生了该局工作人员连续三天处罚一名摊贩,结果被打伤的事情,“而且摊贩也不容易,天天罚我们也不忍心。”
昨天17时,有摊贩反映,16时40分许执法人员将该区域摊床全部清理,并禁止再来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