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更满意 社会更和谐

26.06.2014  12:18

 

图为社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为群众输入个人信息 徐岩摄

  李东 田凤娇

  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把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强化群众在社会治理中主体作用作为突破口,通过扁平化改革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伊春特点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让群众更加满意,让城市更加和谐。

  强化顶层设计,保障居民自治科学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加强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坚持高端谋划,底层坐实。按照“行政管理扁平化、居民事务自治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安建设网格化、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在美溪、西林、伊春区率先开展了社区管理扁平化和居民事务自治改革试点,探索累积了工作经验。2013年,按照“减少管理层级、扩大社区民主、整合社区资源,变管理对象为管理主体,变部门权力为居民权力”的创新路径,全部撤销市辖区内31个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区直管社区体制,在社区全面推行了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代表常任制,完善各项配套议事规则,探索建立起“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常任制为平台,以社区议事规则为手段,以社区评议制度为监督,以实行扁平化治理结构和多元主体共治为保障”的社区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