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000行政村水电设施全面升级

07.01.2015  10:48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好村庄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宜居特色村庄创建“三大工程”,重点完成16项建设整治任务,到2020年,全省建成300个示范村、2000个达标村,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良好、生态保护优良、风貌特色鲜明的宜居村庄,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全省8827个行政村的房、路、水、电、通信等设施建设,加大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提升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生态化、信息化水平,在全省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创建活动。村庄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实施农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包括开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粪便治理、厕所改造、生产性公用设施建设与柴草治理。宜居特色村庄创建工程包括抓好规划编制和管理、村庄绿化、生态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色村庄建设、宜居村庄建设。

  意见提出,从2015年至2017年,每年建设100个左右示范村、300个左右达标村。达标村重点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两项任务,示范村在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着力进行特色宜居村庄建设。2018年至2020年建设1000个达标村,并对其他村庄进行环境整治,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记者 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