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过年老赖露马脚 耐心调解旧案得执结
12.02.2015 11:24
本文来源: 法院
2月11日农历小年晚19时左右,应时应景的纷飞白雪和此起彼伏的爆竹声给七星峰下的这座北方小城带来了浓厚的节日气氛。此时,桦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孙庆才的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申请执行人千某手中拿着被执行人许某支付的案件款,连声道谢。
2011年9月8日14时50分,梨树乡居民许某驾驶电动摩托车将横过道路的千某碰撞倒地,造成千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许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确定千某的各项损失为九万余元,在保险公司承担的限额范围之外,许某还应承担三万余元。法院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可许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13年8月,千某提出执行申请。经执行法官多次到许某户籍地执行,因许某在外打工,下落不明,又未能查出许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5年农历小年下午,千某的亲属发现回家过年的许某,双方发生争执,吵吵闹闹来到法院。值班法警问明缘由后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讲解,批评了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行为。将双方情绪稳定后,值班法警及时与执行局局长孙庆才取得了联系,此时正在家中与父母一同包饺子的孙庆才得之情况后立刻驱车赶到法院。经充分沟通和疏导,千某和许某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一起规避执行案终于在农历春节之前成功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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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