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查处11名有偿补课教师

23.07.2015  14:14

  据新华网长春7月22日专电(记者李双溪)22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长春市教育局查处11名在职教师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本次共发现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长春市第52中学、长春市108学校、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关区教师进修学校,共11名在职教师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长春市教育局决定对朝阳区教育局、南关区教育局、二道区教育局及以上7所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学校2016年度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此外,学校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提请相关部门撤销参与有偿补课教师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称号,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长春市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