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
揭牌仪式。康佳滨 摄
党建大厅合影。康佳滨 摄
9月9日,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省高院成立。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主任陈喜平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成立仪式。
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司法机关和金融监管、行业协会等部门协同作用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推动金融案件快速高效处理,切实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合力,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益尝试。
近年来,我省金融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20年已占全部商事案件的90%以上,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民间借贷纠纷等仍持续多发,人民群众对切实维护金融领域安全的愿望愈加强烈、迫切。5月1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主持召开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提出借鉴厦门建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做法,探索建立我省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高效处理金融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省高院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调研论证、实地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建立我省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8月27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同志主持召开省金融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毅,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郎国明,黑龙江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柱等省金融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哈尔滨中院和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南岗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领导小组决定设立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进行实体化运作。
会后,省高院积极筹备推进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建立相关工作,用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即成立了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相关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开展工作。
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将对提升我省金融法治化建设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起到极大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