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中心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鸡西市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戈家祥与孙定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